欧美今年立志支持本土制造 净零工业法案、双反关税政策近期变化汇总【SMM分析】
【欧美今年立志支持本土制造 净零工业法案、双反关税政策近期变化汇总】当前,对中国光伏企业来说“最产生威胁”的莫过于欧美两地对本土制造的大力支持政策、贸易壁垒政策,海外产能的飞速增长,对中国组件出海可能带来的限制影响。
除中国以外,欧洲、美国是全球另外两大光伏市场,其光伏装机容量部署的高增速不仅推动了全球清洁能源发电占比的提升,也大幅拉动了对中国组件的进口需求。然而,欧美两地近几年相继出台不同政策,包括推动可再生能源转型和光伏行业发展的补贴政策、支持本土光伏产品制造的贸易壁垒政策等,对中国光伏企业利好或利空。
当前,对中国光伏企业来说“最产生威胁”的莫过于欧美两地对本土制造的大力支持政策、贸易壁垒政策,海外产能的飞速增长,对中国组件出海可能带来的限制影响。
【欧洲】
欧盟为加速达成可再生能源目标相继推出《欧洲绿色协议》(Green Deal Insutrial Plan)和其架构下的《净零工业法案》(Net Zero Industry Act) 与《关键原材料法案》(Critical Raw Materials Act)。
《净零工业法案》是欧盟推本土光伏制造的政策措施之一。为了应对2022年欧洲各地能源价格极高的情况,2023年3月,欧盟公布《净零工业法案》,对欧盟本土清洁能源技术制造提出目标:2030年欧盟40%清洁能源技术在欧盟制造,其中,针对光伏方面,计划本土制造能力满足欧盟年新增装机40%。
2024年2月6日,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就NZIA达成临时协议,旨在促进欧盟为实现气候目标所需净零技术的工业部署,加强欧盟在工业绿色技术方面的优势。欧盟两个机构现已决定,制定新的公开招标规则以支持欧洲本土光伏制造商的市场准入。临时协议在简化施工许可规则、创建净零工业谷、明确公共采购和拍卖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改进。
根据NZIA,当成员国设计可再生能源技术部署拍卖时,他们将能够应用与价格无关的资格预审和奖励标准,例如环境可持续性、对创新或整合的贡献的能源系统。这些标准必须适用于每年可再生能源招标量超过 6 GW的每个成员国每年至少 30% 的拍卖量。
NZIA还规范了采购包括光伏组件等与战略性净零技术相关的商品时,欧盟成员国每年只能从单一国家采购50%的比列,以确保向欧盟提供技术多元化且保障灵活性。
为推进项目的布局建设,NZIA还优化了快速许可授予流程。建设或扩建大型净零技术制造产能超过1GW项目的许可证发放期限最长为18个月。小于1GW产能的项目颁发许可证的期限为12个月,战略项目期限将更短。
2024年欧洲支持本土光伏制造的决心凸显,然而欧洲对建立贸易壁垒措施方面却采取暂不考虑的决策。虽然欧洲太阳能制造委员会(ESMC)为缓解欧洲制造商面临的严峻形势,先前也持续呼吁欧盟委员会迅速提供支持,希望保护欧洲光伏制造商免受“倾销损害”。但是欧洲太阳能行业强调拒绝将关税或贸易壁垒视为应对当前情况的合适解决方案,认为激励措施相对于关税制裁是更有效的方法。欧洲太阳能行业警告对进口产品征收关税可能会导致中国光伏组件产品供应中断,进而严重损害欧洲清洁能源部署能力,导致“双输”的局面。
对于关税重启,欧洲光伏业界制造商更支持政府采取措施,安装商则担忧组件供应而持反对态度。
鉴于欧洲目前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进口来实现欧盟光伏部署目标,负担得起的光伏组件既是欧盟能源转型目标的关键,所以必须权衡贸易措施的使用与欧盟在能源转型方面设定的目标。据SMM了解,当前中国组件出口中超50%的规模运往欧洲,欧洲光伏组件需求中超90%来自于中国进口,欧洲对于中国组件供应的依赖度较高。中短期内,在关税是否会重启的不确定背景下,欧洲对中国组件的依赖格局不会轻易改变。尤其在欧盟再度提高可再生能源目标下,欧盟国家对光伏的需求也将再次拔高。因此,在政策开放的情况下,中国光伏产品仍然能够继续顺利出海。
【美国】
美国对于中国光伏的政策可谓是层出不穷。自2011年以来前后设置双反关税、201、301、针对多晶硅的WRO+UFLPA及东南亚反规避调查等贸易壁垒。
美国从2018年开始对中国光伏企业征收201和301关税,促使中国光伏企业开始在东南亚建设生产基地。2021年,美国光伏企业又开始提案对在东南亚生产电池和组件的中国企业也按双反政策收税。2022年6月,美国总统拜登提出对东南亚四国(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和柬埔寨)的光伏组件给予关税豁免,豁免时长为24个月,直到2024年6月。美国围绕东南亚四国的关税政策实际意在中国。
对于美国两年关税豁免命令,美国本土组件制造商一直持反对态度,相反,美国当地的光伏项目开发商、承包商则纷纷支持关税暂停。然而,双反关税征收豁免时间预计将在2024年6月正式结束,美国总统拜登先前也声明不打算继续延长豁免期。
SMM认为,在当前关税豁免期内,在东南亚拥有生产基地的中国组件企业是直接受益方,包括天合、隆基、晶澳、晶科等中国企业在东南亚拥有的组件产能约50GW。对于2024年6月豁免期结束后,最终规则明确规定进口至美国的组件需在180天内完成使用和安装,仅将产品出售给某一特定项目方、储存在仓库中、运送到项目现场等不视为使用,否则产品将无法豁免征税。因此,受规则影响,豁免期后大量囤货难度较高,预计2024年上半年美国经销商等对组件的进口需求较难出现大幅增长。东南亚生产厂商需积极调整供应链,确保产品能够避免豁免期到期后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