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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间电力现货规则修订落地:市场开放与价格机制同步升级

来源: SMM
发布时间:2026-04-29 16:48
56篇

作品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原则同意修订后的《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本轮调整围绕市场主体扩容、交易机制细化与结算体系优化展开,整体指向跨省电力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并为绿电交易及新型主体参与提供更明确的制度空间。

4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修订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的复函》。《通知》围绕市场成员管理、交易组织、日前现货交易、日内现货交易、交易执行与偏差处理、计量方法与结算原则、市场风险防控、信息披露、合同管理、免责条款、规则管理等11个方面,充分利用省间通道输电能力,促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和可再生能源大范围消纳,规范开展省间电力现货交易。

 

一、市场主体边界进一步拓宽

本次规则修订首先体现在市场准入范围的扩展。

一方面,绿电需求侧用户与新能源发电企业在省间现货中的参与被进一步明确支持,跨省绿电交易的制度约束有所弱化,有助于推动绿电从区域平衡向跨区域优化配置演进。

另一方面,储能电站、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被正式纳入省间现货市场体系,使得市场参与结构从传统发用电主体,逐步扩展为多类型灵活性资源协同参与。这一变化与新能源占比提升后系统调节需求增加的趋势相匹配。

同时,“一地注册、全国共享”的注册机制进一步强化,降低跨省重复准入成本,有助于提升经营主体跨区域参与效率。

二、交易机制向高频价格信号演进

在交易组织层面,本次修订重点提升了价格信号的颗粒度与实时性。

日前现货交易以15分钟为基本出清单元,每日划分为96个时段,日内交易则以1小时或2小时为周期运行。这种安排使价格能够更细致反映短时供需变化,增强对新能源波动的适应能力。

与此同时,交易规则对申报约束、输电路径折算及网损处理进行了统一规范,并引入跨省输电爬坡约束及套利行为限制,使市场交易行为与电网物理约束更紧密结合。

整体来看,价格形成机制正在从“小时级均衡”向“分钟级响应”过渡,对灵活性资源的调节价值更为敏感。

三、结算体系与风险约束同步完善

在结算与风险管理方面,本次规则进一步细化了市场运行的约束机制。

结算采用“日清月结”模式,并根据省内现货市场运行情况,采取差异化偏差处理方式:现货市场运行省份按现货价格结算偏差,未运行省份则仍按中长期规则执行。

同时,规则引入节点价格上限机制,对极端价格进行约束处理,以降低异常波动对市场稳定性的冲击。在跨省输电方面,也通过功率爬坡限制与调度约束强化系统安全边界。

四、跨区域配置与市场功能定位强化

从更宏观层面来看,本次修订强化了省间现货市场在全国电力体系中的定位。

规则明确以提升跨省输电通道利用效率、促进余缺互济与新能源消纳为核心目标,使省间现货逐步从补充性市场工具,向核心资源配置机制演进。

此外,文件提出研究推进用户侧直接参与省间现货市场的可行路径,意味着未来市场边界仍存在进一步扩展空间,大型工业用户及新型负荷主体可能逐步进入跨省交易体系。

五、整体影响:从区域市场走向全国统一框架

综合来看,本次规则调整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

一是市场参与主体进一步多元化,绿电与灵活性资源获得更明确的市场入口;
二是价格形成机制更高频化,强化对新能源波动与系统调节需求的响应能力;
三是跨省资源配置功能增强,省间现货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中的权重进一步提升。

随着相关制度持续完善,省间现货市场正从区域性交易平台,逐步演变为全国电力市场体系中的关键基础环节,其对价格信号与资源流动的影响正在持续增强。